根據台北地院新聞稿,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透過政論節目、臉書等揭露張淑娟個資,並指摘、傳述張淑娟就是晶華酒店緋聞案女主角,而有與蔣孝嚴發生不倫,甚至指張淑娟嘗試攀附權貴,於擔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
北院認為,2人行為傳述足以毀損張淑娟名譽之事,具有散布於眾之意圖,且所指摘內容並非事實,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亦非屬可受公評之事,更未經合理查證,同時非法利用張淑娟個人資料,各均應成立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並從一重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
最終北院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以2人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根據《中央社》報導,今(29日)中午周玉蔻原本要從桃園機場出境,但因已被限制出境遭攔下,航空公司拒發機票給她,後續周自行離去,其要前往的國家、發布機關,移民署則說則因個人隱私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