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5月4日傍晚下班前,看到田男桌上放有2份雞排、2份紅茶,因辦公室無人看管,陳男便將雞排跟紅茶帶回住處全部吃完。半小時候田男回到座位,發現下午茶憑空消失,隔天上班詢問同仁後氣得報警提告。
事後陳男辯稱,誤以為桌上雞排、紅茶是公司請的下午茶,加上以為田男和另一位同事已下班離開,才會沒有經過對方同意把兩份餐點帶走。
不過其他同事出面作證,指出公司統一發放的下午茶,都會放在空桌上,而非同仁辦公桌,且陳男平時就有順手牽羊、多拿下午茶的習慣。
法官審酌後,認定數人共處的大辦公室內,陳男未確認他人桌上私人所有餐食是否為公司統一下午茶,逕行取走,顯然漠視他人財產權益、守法意識薄弱,考量陳男坦承犯行但至今未達成和解,依《竊盜罪》判刑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並追繳雞排、紅茶各兩份價額,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