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一是王的屍體明明是失蹤2天後才被發現,卻沒出現泡水腫脹的情形,與一般浮屍的狀況迥異;其次,屍體被發現時一腳穿著鞋子,另一隻鞋則掉在一旁,若他真是意外落水,強勁的海流會將鞋子從腳上沖走,不太可能再跟屍體一起漂到同一個地點。
為了證實心中的疑問,承辦人員特別向氣象單位調來案發當時的洋流資料進行比對,結果別說是鞋子,就連屍體出現的地方都有問題。承辦人員解釋說:「因為案發當時是3月,台灣西部的洋流是向上北竄,若王是在林口落海,他的屍體應該出現在八里淡水一帶才對,不可能是在南邊的蘆竹海邊。」
刑事局因此研判,王應是遭人殺害後搬到蘆竹棄屍,但凶手沒注意到王的鞋子掉落,所以未進一步處理,才留下破綻,此案從意外死亡轉為有他殺嫌疑後,承辦人員第一個想到的疑犯,就是王的麻吉兄弟何男。
原來何在案發後面對死者家屬或檢警追問王的行蹤,不僅支吾其辭、態度閃躲,就連王家辦後事也不聞不問,加上刑事局發現,何當時提供給轄區警方追查的手機號碼,是他案發前2天才辦的,根本不是他原本使用的門號,而且該門號案發後就關機不用,更讓承辦人員認定他是預謀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