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於是循線找上小吃店的杜姓老闆,證實案發當晚王的確與何一起到店內用餐,同桌的還有另一名宋姓砂石車司機。
承辦人員說,當時他們問杜姓老闆,快3年前的事怎麼還記得?杜回說:「這個人(王)在我店裡吃完晚餐,隔天就失蹤,再隔天新聞就說他死掉了,這種事怎麼會忘得掉!」靠著老闆的證詞,刑事局順利戳破何當晚並未與王碰面的謊言,何的三重友人眼見紙包不住火,也坦承幫何作偽證,製造不在場證明,終於讓何俯首認罪,並且供出宋是主謀。
刑事局調查,何雖與王感情很好,但在工作上需要宋幫忙,宋為了多跑幾趟車賺錢,常想插隊排班,個性耿直的王多次制止,引起宋不滿,所以宋才要何出面約王餐敘,並言明要藉機「教訓」王。
案發當晚,三人離開小吃店後,王、宋在車上又因排班問題爆發口角,最後還下車互毆,混亂中宋撿起一旁的棍子朝王的頭猛敲,王昏迷倒地,宋則夥同何將王載至蘆竹海邊,將王面朝下丟入海中,導致王溺斃。為掩飾犯行,2人商議由宋持王的手機,到林口發電廠附近等待,再由何從三重致電王的手機,營造王深夜仍在海邊釣魚的假象。
針對這一起命案,法院最終依殺人罪將宋、何分別判刑18年及14年,算是還給王一個公道,但是對患有心臟疾病、無法工作的王妻,以及王的4個子女而言,破碎的家庭再怎麼樣也無法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