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求職民眾在面試時,若雇主頻頻詢問例如星座、出生日期、生辰八字及婚姻狀況等事項,求職者除了請雇主提出法令依據及說明理由外,可向雇主表達拒絕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就業隱私資料常見類型分別有,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勞動局再次提醒,企業提供給求職者於面試前填寫的履歷表,常列有蒐集出生日期、星座、籍貫、個人健康狀況或犯罪紀錄等非屬就業所需隱私資料,呼籲雇主找尋合適人才,需以職務專業性作為選才依據,重新審認各項隱私資料與職務之合理關聯性;並避免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要求求職者或員工透露與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也不得作為人才錄取與否的標準,否則可能涉及就業歧視爭議。若有就業隱私相關疑義,可至勞動局官網就業隱私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