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6 14:58 臺北時間

面試注意!雇主要求提供生辰八字 遭勞動局開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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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雇主面試若問到侵犯隱私的問題,求職者可以拒絕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示意圖,photoAC)
雇主面試若問到侵犯隱私的問題,求職者可以拒絕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示意圖,photoAC)
不少人求職面試的時候,都曾被問過一些侵犯隱私的問題。台北市勞動局指出,日前某行銷公司於徵求行銷企劃人員過程中,要求求職者提供個人生辰等資料,經查證結果該公司要求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屬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依《就業服務法》第67條裁處新台幣6萬罰鍰。
台北市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求職民眾在面試時,若雇主頻頻詢問例如星座、出生日期、生辰八字及婚姻狀況等事項,求職者除了請雇主提出法令依據及說明理由外,可向雇主表達拒絕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就業隱私資料常見類型分別有,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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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者可向雇主表達拒絕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台北市勞動局提供)
勞動局再次提醒,企業提供給求職者於面試前填寫的履歷表,常列有蒐集出生日期、星座、籍貫、個人健康狀況或犯罪紀錄等非屬就業所需隱私資料,呼籲雇主找尋合適人才,需以職務專業性作為選才依據,重新審認各項隱私資料與職務之合理關聯性;並避免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要求求職者或員工透露與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也不得作為人才錄取與否的標準,否則可能涉及就業歧視爭議。若有就業隱私相關疑義,可至勞動局官網就業隱私專區查詢。
更新時間|2024.12.16 14:5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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