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上午9點17分搭乘黑色休旅車抵達桃園地院,身穿黑色外套、長褲及鞋子,戴著口罩,面容消瘦,步伐穩定,未回應媒體提問,直接進入法院報到。開庭期間,他重申自己無罪,並表示「工五擴大都市計畫案」是為促進產業發展、創造就業,且該計畫獲經濟部、內政部等單位核准,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鄭文燦指出,檢方對案情有誤解,相關計畫皆依法推動,目的是解決土地使用及墳墓遷葬問題,讓土地合法化;他強調,案件涉及都市計畫內容較為複雜,期望提供正確資訊給法院,並相信司法會公正審理。
檢方指控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9.12公頃土地的重劃會行賄款500萬元,並依職務收賄罪起訴,求處12年重刑,包括鄭在內,另有10名相關人員遭起訴。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