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7 16:33 臺北時間

高虹安告「名譽損害」求償50萬敗訴 李正皓譏:法院認證的建商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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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高虹安告李正皓名譽損害賠償敗訴。(本刊資料照)
高虹安告李正皓名譽損害賠償敗訴。(本刊資料照)
名嘴李正皓去年踢爆新竹市長高虹安(已停職)以不合理的極快速度,通過「寡婦樓」等都更案,高虹安與新竹市府向他提告名譽損害,要求李正皓賠償她和竹市府各50萬元,日前遭新竹地方法院駁回。李正皓今(27日)狠譏高虹安「成了法院認證的建商之友」。
今年7月因涉貪助理費而遭停職的高虹安,不滿李正皓去年屢屢在政論節目上質疑她和建商有對價關係,指控其介入新竹市府都更案,以極快的速度通過昇益案、水源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案、寡婦樓等案。
高虹安以新竹市政府法定代理人身分,向李正皓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控李正皓故意損害其名譽,要求賠償她和新竹市府各50萬元,並將判決書刊登於三大報;審理過程中,高虹安因案遭停職,竹市府法定代理人變更為代理市長邱臣遠。
新竹地院日前判決駁回高虹安的請求,判決書中指出,李正皓質疑高虹安與昇益案及寡婦樓都更案之建商存有不當利益對價關係,因而介入、影響該等都更案件進行,圖利建商等情,不論是否屬實,「本院認被告已盡到其查證義務,且非屬毫無憑據之指述,亦屬對可受公評之事,而為合理之評論」;另涉及水源重劃案部分,則認尚與高虹安名譽權之侵害無關,況縱使有關,李正皓就此亦有所憑據,且係對可受公評之事,所為合理之意見表達,故均未對原告高虹安之名譽權,具有侵害之不法性,即不構成對原告高虹安名譽權侵害之侵害行為。
對此,新竹市府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基於捍衛同仁依法行政的決心,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是否上訴,李正皓今則在臉書反譏,高虹安被新竹地院宣判敗訴,成了法院認證的建商之友。
李正皓酸民眾黨,「涉案率比黑道還高,勝訴率比幫派還低」,黨主席柯文哲因案被羈押4個月、被檢方求刑總計28年6個月,重保3,000萬元,全黨卻還可以像打勝仗一樣,若相同情況放在藍綠政治人物賴清德、蔡英文或朱立倫的身上,恐怕都會是國際醜聞,但民眾黨卻還可以開國際記者會,諷刺說道以後記得勸身旁好友「歹黨母湯進」,否則就算不是核心圈最後還是會涉案,「預祝民眾黨的朋友,刑安!會客菜先點好。」
更新時間|2024.12.27 16: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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