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7 09:09 臺北時間

廢死聯盟深夜發千字文!批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 社會更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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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死囚黃麟凱昨晚伏法,台北看守所外有廢死團體舉牌抗議。
死囚黃麟凱昨晚伏法,台北看守所外有廢死團體舉牌抗議。
32歲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和女友母親,16日晚間10點02分在台北看守所刑場伏法。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簡稱廢死聯盟)昨深夜在臉書發表千字文,痛批法務部對黃麟凱違法執行死刑,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憲法判決的死刑執行不會讓社會更安全,不會讓人民對政府更信賴,亦不能解決政黨對立,只會讓社會更嗜血、讓人民更厭惡政府及政治現狀。更強力譴責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
廢死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團體昨發布聯合新聞稿,喊話「檢察總長邢泰釗應按憲法判決為死囚提起非常上訴」,憲法法庭「113憲判8」明確指出,像黃麟凱這類案件,死刑犯有權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然而,法務部未遵循此判決,直接執行死刑,完全忽視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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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等團體指出,法務部未遵循此判決,直接執行死刑,完全忽視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廢死聯盟等團體指出,憲法法庭賦予了這些死刑犯一個特殊的救濟權,讓他們可以透過「間接方式」請求非常上訴。如果這些聲請人的主張符合特定條件,檢察總長應該站在他們的立場,幫他們提出非常上訴,而不應自行設立其他標準來判斷是否符合提起條件。
聲明還提到,憲法法庭讓非常上訴成為救濟途徑的理由,是因為這些案件的最終判決可能違背了法律。因此,檢察總長沒有選擇的空間,必須按照憲法法庭的意旨,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讓最高法院重新審查這些案件,確保相關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此外,廢死聯盟等團體呼籲法務部長鄭銘謙履行憲法法庭的指示,允許辯護律師有足夠的時間替剩下的36位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他們特別提到其中至少有兩個案件(邱和順和王信福)被認為是冤案。在檢察總長全面審視所有案件之前,法務部長不應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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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和女友母親,16日晚間10點02分在台北看守所刑場伏法。
聲明也指出,在廢死聯盟等團體昨晚透過律師團遞交黃麟凱之請求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籲請法務部應依法槍下留人,但法務部仍一意孤行、違法執行死刑。
廢死聯盟與民間團體再次嚴厲表達憤怒與遺憾。明年是兩公約第四次的國際審查,過去三次審查,即使國際專家在結論性意見次次提醒,台灣政府不但執意忽視,還一而再、再而三以執行死刑挑釁國際人權標準,也讓台灣民主人權形象蒙上陰影。歷史不會忘記民進黨賴清德政府今日所做的決定。
更新時間|2025.01.17 1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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