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港媒報導,甄珍18日在臉書表示,她本以為媒體是公平公正的,不會喋喋不休報導一個去世之人,對她們母子捏造和汙衊的謊言。「我本來想好好過我的晚年讓它過去就算了,也想給劉家昌保留最後的尊嚴和面子,但事到如今不是為了我也得為我兒子討回一個公道。」
甄珍一氣之下曬出20多頁的國家法院判決書,內容為甄珍指控劉家昌10多年前偽造她的簽字及董事會決議,竄改其酒店法定代理人,並擅自出售酒店及所有土地。
最終法院判決,劉家昌違法挪用公司資金,須歸還甄珍1,647萬人民幣(約新台幣7,400萬元),以及支付酒店資金占用費約42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910萬元)。事後劉家昌上訴遭到駁回。
甄珍以「國家公認的騙子」來形容前夫,表示「請媒體以後不要再拿一個國家公認的騙子說的話來做文章。謝謝您們,祝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