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指出,今年1月9、10日開接押庭時,陳政谷等人否認全部犯行,但卷內證據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考量陳政谷等人涉及主持、指揮、操縱犯罪組織罪嫌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涉案情節非輕,其中陳政谷更與陳奕宏去年南下在高雄晶英國際行館投宿,被檢警前往搜索、拘提到案,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
此外被告之間供述仍有出入,避重就輕,被告聲請傳喚30餘名證人到庭,也仍待交互詰問、對質,以釐清共犯分工情形。若不羈押陳政谷等人,共犯和證人彼此勾串之可能性,斟酌全案犯罪情節、對金融秩序造成影響,為確保日後審判程序進行,在現今難以追查的通訊軟體盛行之下,共犯或證人間勾串之風險增高,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均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仍認有羈押必要。
另劉宗奇(擔任THA、KUBET、LEO等賭博網站的經銷商,直接聽命老闆陳政谷,負責經營九州集團在越南、柬埔寨、印尼、台灣等地經銷據點),已坦承賭博、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仍否認洗錢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其犯罪情節,准予停止羈押,交保400萬元、限制住居,另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