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指出,強震後經四方勘災小組現場會勘,主產區果園落果情形嚴重,果實碰撞導致商品價值受損,農業部於1月22日公告南市為棗及楊桃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凡符合此項災害救助資格的農戶,請於1月23日至2月11日公所上班日期間,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局代理局長陳仲杰表示,此次公告棗災損每公頃救助10萬元、楊桃災損每公頃救助9萬5千元,符合資格的農民請於1月23日至2月11日公所上班日期間,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辦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另外,農友可自主利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果園災害損失照片,記錄保留並上傳災損情形,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間,併同申請文件送基公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