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這4名被害人與楊姓男子於去年11月21日晚間,因交易虛擬貨幣發生糾紛,楊男新生不滿,找來彭男(有9案被通緝)、練男及竹聯幫成員8人及少年4人共計15人,於翌(22日)凌晨將被害人押至台中市北區某私人會所拘禁,以徒手、持皮帶、酒瓶、狼牙棒等物毆打被害人,強逼2名被害人互吃排泄物、迫使2人進行自慰、口交、肛交等性交,其餘涉案人則在旁持手機拍攝,同時要求另2名被害人撥打電話向家人及朋友籌措款項用以贖人。

該私人會所打烊之後,又將4名被害人帶往北屯區某賓館及汽車旅館繼續拘禁、凌虐及性侵,因被害人家屬接獲要求贖款電話之後報警處理,由警於同日晚間在某賓館先將2名被害人救出,1名被害人趁隙跳車脫困,1名被害人則遭移至豐原區某宮廟拘禁,至同年月24日始獲釋放。

案經警方於今年3月6日前往涉案集團位在台中市北屯、豐原區的據點及住處等地搜索拘提,逮捕彭男、練男等幫派等成員共15人,查扣不法所得新台幣10萬餘元、折疊刀與西瓜刀等刀械、球棒、三級毒品愷他命及手機等贓證物。辦案人員查出,彭男不但將被害人毆打、凌虐,並逼迫強制性交及拍攝性影像,還盜走被害人1.5萬顆泰達幣及現金。中檢聲押楊等7人獲准。

中檢今偵查終結,審酌楊等人犯案手段殘忍、泯滅人性.視他人性自主權為無物,造成被害人終身難以抹滅之身心創傷,其中兩名被害人是大學生,所生創傷對其日後人生也會發生重大陰影,楊等人犯行甚為惡劣、法理難容,建請法院妥適量刑、以資懲儆。移審後,台中地院接押6人,彭男入監另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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