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尚未實施週休二日時勞工所享有的7天國定假日,包括:開國紀念日之次日(1月2日)、革命先烈紀念日(3月29日)、孔子誕辰(9月28日)、台灣光復節(10月25日)、蔣公誕辰紀念日(10月31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本次修法也確定刪除,明年起勞工這7天假日將不再放假。
總統蔡英文昨晚在總統府「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裁示修法要儘速通過,今天立法院周邊就部署上千名警力戒備,反對砍假的勞團也再次號召近百人,聚集在青島東路側門逐一點名民進黨立委是砍假立委。不過,一早7時許,國民黨立委就進入議場佔領主席台,導致會議癱瘓了大半天。
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馬拉松式朝野協商,始終無結論。下午4時左右,民進黨立委發布動員令,決定兵分多路進入議場攻堅。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蘇震清、王定宇、段宜康等人從主席台右後方門口衝入,以民進黨邱議瑩為首的女立委則從主席台左方進攻,一一把國民黨立委抬離。
期間爆發嚴重推擠、拉扯,混亂中朝野都有立委受傷,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的褲子在拉扯中被扯破、也因肋骨被撞擊而一度不適送醫,直到晚間9時才重返議場;而國民黨立委林麗蟬一度狂咬身旁的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蘇還特地在臉書秀出肩上咬痕,林後來又在與身旁其他立委拉扯中被拉到手脫臼,混亂後林被送醫治療。不過,始終反對砍7天假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全天都缺席院會。
經過10多分鐘攻堅,民進黨立委終於把主席台「攻佔」,蘇嘉全重返主席台後,先透過民進黨團優勢席次表決延長會議時間、停止廣泛討論,接著進入逐條討論。在立法院場外抗議的勞團,也丟擲煙霧彈抗議,並且焚燒冥紙、蔡英文競選總統標誌。
最後,民進黨透過優勢席次,除朝野有共識條文外,逐一採表決方式通過民進黨團版本,共表決20次;國民黨團則在攸關7天假的第37條表決輸了之後集體退席,最後約歷經5個半小時,全案在晚間9時57分完成二讀,10時08分完成三讀。
現行《勞動基準法》規範的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為時薪×0.33、第3小時起×0.67;修法過後,若在休息日加班,加班費計算標準為前2小時×1.33,第3小時起則×1.67。
例如一位時薪150元的勞工,現制加班4小時,可獲得150×4的本薪600元,加上2×150×0.33以及2×150×0.67的加班費300元,共拿900元。新制休假日加班4小時,則可獲得150×4的本薪600元,再加上2×150×1.33以及2×150×1.67的加班費900元,共拿1500元,較現制增加600元。
而現行《勞動基準法》的勞工特休假規定為:年資滿1年為7天、滿3年增為10天、滿5年增為14天、滿10年起逐年增加1天,增至30天後不再遞增。新版特休假規定為:年資滿半年有3天、滿1年增為7天、滿2年增至10天、滿3年增至14天、滿5年增至15天、滿10年起逐年增加1天,同樣增至30天後不再遞增。
本次修法還加重罰則,若雇主違法未給勞工基本工資、未給付工資、讓勞工超時工作、假日上班等,罰鍰由現行2萬元至30萬元,提高罰鍰上限至2萬至100萬元。且主管機關還可依企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2分之1,也就是最高可罰至150萬元。
另外,修法還新增「吹哨者條款」,也就是若勞工向主管機關或雇主申訴、檢舉違法行為時,雇主不得因申訴而將勞工解雇、降調、減薪、或損害其法定權益,相關之不利處分無效。主管機關也應對檢舉人資料保密,若公務員洩漏檢舉人資料,要被追究刑事及行政責任,對因此權益受損害的勞工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