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許多民眾正在光華商場內四處選購3C 產品作為年節伴手禮,猶如辦年貨的盛景中卻有不少店家掛著布條,顯得與年節氣氛扞格不入,2、3樓有近一成店家掛上「縮短過年館休天數,維護員工生計」、「取消館休,由攤商自行決定店休日」等白色抗議布條。
月付租金15萬 過年卻不能營業
本刊查訪其中原因,員工才透露賣3C商品有業績壓力,「過年這幾天消費人潮一定會變多,當日分紅獎金加上加班費,預估薪水可以多上萬元,這筆收入能讓我的家人過個好年,我願意犧牲時間拚一下。」許多年輕人想趁春節好好賺個大紅包,可惜光華商場決定休市放棄大好商機。
「委員會根本沒有跟店家實際經營者協調,就直接宣布過年期間公休。」光華商場內專賣手機殼等3C周邊設備的李姓店長向本刊投訴,光華商場今年從1月27日(除夕)到1月31日(初四)都不營業,造成許多店家營運上的困擾。
李男拿出繳交店舖租金的證明文件,他強調付錢租店面就為了作生意,如今卻出現委員會干涉店家營業就不合理,「15萬是每個月付給房東的費用,過年5天不營業,等於白繳萬元租金。房東根本不在意光華商場過年期間是否營業,反正我都得付房租給他。」
低價向政府承租 轉租竟能賺10倍
根據台北市市場處提供的資料,光華商場攤位租金狀況兩年來並沒有太多的調整,從5樓每坪1800元到2樓每坪3400元,換算下來每個攤位要繳給政府的月租金從 4400元到12300元不等。
其實抗議的店家幾乎都是二手的承租戶,他們從原始承租戶手中租下店面,這種不符規定的轉租現象原是不被允許的,然而市場處卻表示,數次稽查光華新天地都沒有發現私下轉租行為。目前光華商場2、3樓攤商都是原本從光華橋安置過來的,而4、5樓則有部分是棄權重新招標承租的店家。
「不想繼續在光華商場經營的安置戶,可以提出輔導轉型需求,而這些空出來的攤位,也會以公開招標方式讓其他有興趣的民眾承租。」即使市場處人員講得口沫橫飛,李男手中的店鋪承租證明硬是打臉市場處。
違規轉租罰金高 巧立名目躲稽查
本刊調查,從舊光華商場和西寧電子商場搬遷到光華數位新天地的安置戶,有優先向政府承租攤位的權利,只要沒有違規行為就可以一直承租下去。如果安置戶被查獲有轉租行為,則須繳納過往租金12倍的違約金,經勸導後未改善者將終止租約、收回店鋪。
轉租的原始承租戶遊走法律邊緣,只要以超過罰金12倍以上的價格轉租給他人,就算遭罰繳納違約金還是有利可圖。至於為何市場處屢次稽查都沒有發現轉租情形,或許是原始承租戶巧立「產品上架費」等名目收租,藉以逃避稽查。
市場處為管理方便,將光華商場營運管理交給兩個自治會,卻未落實店家資格稽查,造成二手承租戶雖付出高昂的租金取得攤位,然而原始承租戶從中賺取租金利,卻坐令下游承租者權益受損,當然抗議聲四起,為免爭端永無寧日市場處對此現象不該再視而不見了,正視問題癥結才能解決問題。
(首圖:光華商場部分商家近期掛上抗議過年館休的白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