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2日,員林客運一輛從和社開往羅娜村的學生專車,但竟有人錄到僅限21人乘坐的中巴,竟然魚貫湧入27名背著書包的國中生,明顯超載。另外一段更早流出的影片,是本月3日一輛也是員林客運的中巴,載著一群阿公阿嬤,而載客的司機正向乘客抱怨公司一直要求他超載。
「不是啊!這是安全性的問題,如果出了什麼事誰來負責?」、「出事了,家屬在哭,員林客運陪得起嗎?」司機氣憤地說道,公司要他利用走道空間超載相當不合理。
司機也曾打電話到公路總局投訴,強調自己的中巴僅有20座位,並無立位,但車輛行經草坪頭時,公司竟然要求司機必須載到40人,讓司機十分擔心乘客的安全,公司竟然向司機說:「你就是吃這行飯的,就要違反交通規則。」但公路總局竟然回應,已向員林客運轉達司機的意思,請員林客運改善,卻未對客運業者裁罰。
台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表示,若業者當初申請的牌照並無立位,但卻未依規定附載人員,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4款處駕駛人新台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員林客運則回應,當時正逢櫻花季,因為接到乘客反映上不了車,才請司機超載,會針對此情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