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本刊曾揭露徐永明提出的《監察法》修正草案,竟註明「不受憲法第X條限制」,違反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還有國會助理稱徐是「超越憲法的立委」。當時徐坦言,提案文字可改善,但該提案主要是要凸顯《監察法》中的「殭屍條文」已不適用。
本刊這次還發現,徐永明除了自己主持的研究案「空間分析於選舉地理及政治學研究之應用」外,還參與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黃秀端主持、科技部補助380餘萬元的「政治知識的實驗與測量」研究案,執行期間從2015年8月到明年7月。
黃秀端現任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上月底還頒發優良黨團幹部證書給徐永明,似乎也未做到利益迴避,讓監督與被監督者之間的角色產生混亂。
徐永明回應,主持的研究案是擔任立委前就已申請,現在他仍是借調狀態,與在東吳指導的研究生合作出版專書,主持費用全用在出版費,且任內完全未干預科技部審查,甚至連質詢科技部都沒有過。
至於與黃秀端的共同研究案,徐永明坦言,就任時曾考慮過是否要繼續研究,但因是3年期計畫,且第1年執行時他並非立委,因此仍繼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