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開頭就寫著「渠所有坐落該市林園區龔林段831地號等31筆土地,劃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迄今已逾30年,惟遲未辦理用地取得亦無開闢計畫,致渠等無法有效利用土地,損及權益等情乙案,請妥處逕復並副知本院。」
這是一份遲來的公文,39年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將一塊位於大林蒲的3.5公頃土地劃為教育用地,但多年來教育局原本預定要蓋的學校未建,也未發出補償款正式徵地,而是在劃地後就不聞不問,也不准地主買賣貸款,害慘了持有土地的17位地主。
根據監察院的公文內容,負責調查的監委也認為,高雄市教育局的做法大有問題,尤其在經過現場勘查後,監院發現該教育預定地,一旁緊鄰陸戰隊營區,西邊則是靶場,北邊是整片的墳墓區,在這邊陲地段,住宅區都未開發,怎麼可能蓋學校?權責機關教育局未辦理用地取得,也沒有具體開闢計畫,只知占地不給錢,實在說不過去。
本刊調查,1978年時的高雄市政府,欲將因重工業興起的小港區大林蒲規劃成住宅區,才會同時劃分校園用地,但規劃跟不上變化。緊鄰臨海工業區,中油、台電等重石化工廠環繞的大林蒲,因汙染嚴重連當地人都想搬家,所謂的住宅區計畫還未實現,一旁的紅毛港就已經開始遷村,學校當然也不需要,陳情地主痛批,政府不花一毛錢,把他們的土地據為己有,知法玩法,棄民眾權益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