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檢審委員,檢改會發言人江文君也在論壇以「4月18日請投票給支持輪調歷練制度的檢審候選人」為主題留言,她PO文提到,檢審委員可以在檢審會中提出人事改革的意見,更可能參與研議攸關未來的改革方案,意義重大。她因此呼籲各位候選人能公開說明自己對人事改革的想法,讓支持完整歷練輪調制度的選民可以清楚選擇。她更直言「自己的願景自己來,拒絕令人窒息的檢察官生涯!」在她的呼籲下,近日台北、新北、士林及雲林等四地代表參選檢審委員的候選人先後響應表態,各自獲得許多基層檢座響應。
北檢主任檢察官蕭方舟在論壇指出,人事制度設計上,可增加一、二審人力流動的誘因,惟有多流動,審級間的隔閡才能消弭,產生同理,檢察官的職務歷練也才能完整。
新北檢主任林宏松認為,觀察最近幾年新分發的選填狀況,新人都不太願意到檢方,究其原因除了大環境及幾個重大事件影響外。另一重要原因,應是目前地檢檢察官的工作負荷及「升遷模式」出了問題,而工作負荷又與「升遷」產生關連。林宏松認為,一審檢察官的工作負擔急待改善,過重的負擔,只會讓工作熱情一點一滴消逝,也留不住人才。好的制度才能讓熱情源源不斷,檢察官的生命才能長久。期待檢察體系更好,也希望以後能看到新分發的學員有更多是以檢方為志願。
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柯怡如認為林達檢察官所寫的「檢察人事改革 讓油水分離變活水轉動」一文,說出了許多檢察官心聲,贊同他的理念,認為一二審輪調是目前讓人事活絡的最快方式。柯怡如也提到,法務部曾頒訂「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調任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歷練實施要點」,規劃高檢歷練缺供一審主任選填,但推行不過六年,此制已形同名存實亡。要讓制度確切建立,需要持續性的討論建言及監督,而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就像是檢察官的民意代表,委員們有義務去督促官方提出可參考的版本、去彙整各地檢察官的意見。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聖涵也明確表態大力支持一、二審人事輪動政策,並主張人事調動主任或二審,應由各地檢票選優秀人選。她也認為擔任檢察長除辦案外,橫向及縱向行政協調能力亦需考量,因為就本人觀察有部分所謂辦案型主任檢察官,因為個人英雄主義甚重,領導統御反而有發生嚴重問題。她也強調,如果人事審議委員們不要畫地自限,只把自己當作地檢署(或地域化)人事調升時的投票部隊,而能以全國檢察官的代表自詡,在任期內提供彙整意見及監督官方的角色,制度的改變絕對可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