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近日發表了「京華城小股東的血淚控訴」文,要求台北市政府儘速依法行政,維護小老百姓的權益。小股東們指出,京華城在1997年捐出3成土地及在陳水扁市長任內捐2.2億元,才換得商三560%的合法容積率,具有對價關係,屬於股東正當合法權益,但前郝龍斌市長時代,可能因為中華工程公司揭發太極雙星弊案,北市府竟因此遷怒京華城,違法曲解京華城基地容積率由原本560%降為392%,延宕迄今已10年,讓股東們難以接受!
針對這項爭議,職司政府官員風紀的監察院,早在去年1月就已對北市府提出糾正案,但北市府迄今未面對改正。股東們指出,柯政府因襲前朝錯誤,不願改正,令人不解!
監院糾正案文中指出,依據京華城在2001年完工並取得的使用執照,總樓地板面積約為111919平方公尺,這個面積就是以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560%作為計算基礎得來的,顯見整塊計劃區域容積率絕非目前市府的392%,北市府所述392%係指捐地前,捐地後容積率為560%,京華城土地從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的過程,若依照北市府所述地主捐地30%,依照560%X剩餘土地面積70%,得出392%的數字,若係當時要求捐地40%,則計算方式為60% X560%,得出336%,無異是捐地越多,所取得的容積率會越少,如此邏輯不通, 影響民眾權益至鉅!
京華城股東們希望北市府能儘速依據監院要求,釐清爭議,以還給民眾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