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董監案改選如火如荼,台新金和財政部各自提名5席一般董事、3席獨立董事,台新金發出四點聲明要求財政部停止違約違法行為,並希望行政院能正視及促使財政部履約並協商董事席次。
台新金痛批,財政部及泛公股竟提名5名董事,彰銀董事會也審查通過,這已經妨礙台新金取得過半董事席次,也違背台北地院去年的4月底的判決,以及違反財政部在2005年的公告和公函。
台新金指出,台新金持有彰銀22.5%股權,迄今仍為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自應誠信履約,支持台新金指派代表人拿下過半董事,讓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而且去年4月底台北地院已判決確認,財政部與台新金具有契約關係,且財政部不得妨礙台新金拿下過半董事席次。
台新金表示,已多次函請財政部撤回及停止相關違約違法行為,但財政部仍置之不理,再次籲請財政部停止違約違法行為,並祈請行政院正視此事,促使財政部踐行契約,並依過去2008年和2011年的往例與台新金進行董事席次協商,以杜紛爭並免擴大法律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