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1名花褲男在案發前背著提袋、騎乘自行車離開住處,約20分鐘後返回住所大樓,不久該大樓即發生火警,研判其應於附近加油站購買汽油,果然在前金區一處加油站查出該名男子進入加油站購買汽油,根據監視器影像將該名男子拘提到案,並在住處起出做案用之交通工具、打火機及所穿著之衣物。
警方調查,62年次的楊姓男子長期失業與人合租在府北路這棟大樓內,楊嫌供稱,因為不滿隔壁鄰居75歲的林姓老翁每天晚上把電視聲音開太大,影響到他的睡眠,即使有前往溝通,還是沒有改善,幾個月的長期噪音干擾,讓他實在忍無可忍,打算要給其警告。
案發當晚帶著牛奶塑膠桶,跑到附近加油站買汽油,到了4樓老翁住處潑灑半桶,點燃汽油後逃逸,沒想到最後還是難逃法網,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將楊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