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名提案人賴芳玉律師指出,台灣的兒虐案有91%的被害人是6歲以下,因為6歲者是學齡前兒童,還沒有進入學校體系,不僅不會求救,也無法由學校來發現是否受虐,劉淑瓊則說,有6成的受虐兒曾在社福單位被通報過,但台灣目前對兒童保護沒有網絡進行追蹤,導致無法預防兒虐案的再發生,她感嘆,台灣的老樹都有被列管保護,但對兒童保護卻不足,因此有必要將兒少保護提高為行政院層級,統整相關資源來保護兒童。
此外,司改國是會也決議,建請法務部建構「兒童死亡檢視」機制,檢視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查明是否是遭虐死,另建請政府修《兒少法》,針對行蹤不明的兒童,可報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調取照顧兒童者的通聯、就醫等記錄,甚至進行搜索,以找出失蹤兒童的下落。
賴芳玉強調,今天的兒少就是明天的台灣,台灣1年竟有5萬多個兒虐案,這是可怕數據,政府應該要把兒少保護當成重要的優先政策;劉淑瓊強調,台灣孩子生得少,但養得不好的問題更嚴重,對於6歲以下學齡前兒童,生要見人,死要見屍,政府應強化兒少保護機制,她希望不要再有虐兒案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