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的地下匯兌案例不少,刑事局去年也曾偵破一個印尼洗錢集團,嫌犯身綁約500萬元新台幣,以「人力運鈔」方式飛往香港,但剛準備出關就被逮捕。集團內的8人坦承受雇運鈔,且錢來自全台17家印尼商店,而嫌犯也供稱,只是幫來台工作的印尼人匯錢回家,為了賺取高額傭金鋌而走險。
2015年時,警方也查獲在日本的台灣洗錢家族。一名經營雜貨店的陳姓婦人,涉嫌暗中經營地下匯兌生意已2年餘,陳女用自家成員與友人的帳戶當人頭,並由哥哥負責管帳,甚至連姪女、姪女的男友都加入,負責在台灣向客戶收取匯款,帶往日本交付。
而去年7月,刑事局偵一大隊破獲5名中國籍男子組成的洗錢集團,主嫌林大俤在對岸就曾有地下金融經驗,為了替詐騙集團洗錢,在台成立地下匯兌公司,賺取每千元抽 4元佣金的報酬。林嫌以此手法在2年內獲利超過1千2百萬元,警方認為其背後還有更大的黑手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