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早上,刑事局偵四大隊與航警合作查緝地下匯兌,刑事局先盤查新北市樹林區的一家印尼商店,這看似平凡無奇的小商店,正是商店老闆吳家澐的洗錢總部;而航警則在機場查獲正要出境到香港的吳女,更當場查扣裝有1千4百多萬元現金的2個行李箱。縱然吳女辯稱錢是自己的存款,要給印尼的家人,但警方並未採信,將吳女帶回偵訊。
專案小組表示,日前接獲線報,指出吳嫌等人從2015年8月起,就開始在樹林區經營印尼商店,並同時協助在台印尼同鄉辦理地下匯兌。吳嫌等人號稱匯率比銀行便宜,只酌收100到300元手續費,吸引不少印尼人上門請託。
警方調查,吳嫌與先生、婆婆、姑叔等人一起經營的地下銀行儼然是家族企業,還找「車手」將錢綁在身上、大腿上或藏行李箱從機場闖關,2年來共順利偷渡176次,攜出2億元。雖曾被海關查獲2次,但當時罰則不重,讓吳嫌等人鋌而走險繼續經營。
吳嫌等人向警方供稱,集團旗下車手每2週挾帶1千多萬元出境到香港或印尼,每次可獲利1萬多元;而吳嫌等人則從每筆匯款中抽傭0.5%,2年來共獲利800多萬元;但近來洗錢防制法修法通過,處罰加重,吳嫌一家人欲將洗錢的頻率降低成每月1次,卻仍在機場露餡,最終難逃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