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6日)1名和網家往來7年的家居供應商阿明向本刊投訴稱,網家將行銷費用全數轉嫁給供應商,他日前收到對帳單才發現,網家已經把行銷費用轉到供應商身上。
阿明算給記者看,有1款燈售價1,899元,成本是1,200元,網家先前有個滿1,600送500的活動,扣掉運費、稅、上架成本費,賣1個燈就現賠500元,「嚇得我寫信去反應,把商品立刻下架,估計光6月就損失2到3成。」
阿明說,網路家庭去年底更換合約時,就在合約中載明要將行銷費用全數轉嫁給供應商,他當時就立即和網家反應,網家回應,該條文不會立刻實施,要實施前也會先告知。
「沒想到6月底時,同業在社群群組提醒,網家在後台公告,要調整合作契約書,7月5日就要生效,網家根本未徵得供應商同意,就片面更改合約。」
根據阿明出示的網家公告,新合約更改項目多達18項,其中供應商最反彈的就是第8條第6項:「合約期間內,合作廠商同意依網路家庭所擬之行銷計畫配合進行行銷活動,並同意負擔因前開行銷活動所產生之費用。」阿明憤慨不平的表示,這擺明壓榨廠商,而他們連說不的權利都沒有。
阿明表示,以前網家做促銷活動時,會先和供應商協商,雙方如何分攤行銷折扣費用,以周年慶8折促銷為例,網家的上架費減少12%到15%不等,供應商則負擔5%到8%,「重點是雙方可以事先協商,並協商要挑選哪些商品促銷,現在則是網家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