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證券交易法》對內線交易罰責規定,犯罪所得1億元以上,刑責加重從7年起跳;1億元以下則是3至10年,但如何計算並無明確標準。2006年起訴後,法院對於趙建銘犯罪所得歷審認定從417萬元到1.1億餘萬元都有,但誇張的是,最高法院同一法官面對高院採犯罪所得超過或低於1億元都不認同,又不指明該如何計算,11年來4度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遇有法律適用重大爭議,原本有統一法律見解的責任,此案卻一再自廢武功,搞到高院無所適從,只好破天荒委託第三公正單位台灣科技法學會鑑定犯罪所得,創下司法史上首例,台灣科技法學會去年10月接獲高院委託鑑定後,由林志潔與台北大學會計系教授林孝倫姊妹倆共同鑑定,最終結果認定犯罪所得為330萬餘元,比歷審認定金額都低。
由於鑑定報告認定不法所得僅330餘萬,刑責不必加重,加上全案還因拖太久,已符合《速審法》8年未確定可減刑的規定,趙建銘等4被告將可爭取輕判,若判2年以下,還可能獲得緩刑。
目前任職台南麻豆新樓醫院的趙建銘,在2006年5月遭收押,是當時第一家庭首位被收押者,他趙所涉的台開內線交易案,起因2005年在三井日本料理店,聽台開董事長蘇德建說,台開將有百億元聯貸及處分不良債權的內線利多消息,之後,趙建銘與時任國小校長的父親趙玉柱合買台開股票5000張牟利,隔年遭爆料內線交易而收押禁見,趙玉柱還被查出侵占桌球協會公款450萬元,父子同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