馥宇行的另一名離職經理指出,公司從上個月就研擬出一份新的勞雇契約,要,契約上竟然將「僱傭關係」改為「承攬關係」,並稱是要「保障公司經營」,甚至還拿出面額10萬元本票作為擔保,要求各門市員工簽署;有員工不願簽署,公司就將其改為非正式人員,並扣其薪水。
該離職經理還透露,公司除了逼員工簽惡質契約,還任意資遣員工,不給付任何資遣費,完全藐視勞基法。該離職經理說,公司為了自己賺錢,完全犧牲員工權益,已有多名現職員工無法忍受,醞釀出走。
勞工局外勞服務科長廖武輝表示,勞工局就馥宇行的勞資案,在8月1日時曾召集雙方進行調解,但調解並不成立;新北市府對於勞資關係採實質認定,並非以簽署文件的形式認定,目前已排定勞動檢查,會盡快前往該公司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