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今天依違反《金控法》、《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何壽川等19人,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和何壽川連襟、元太科技前董事長劉思誠因未到案,檢方也已發布通緝。
去年12月本刊獨家揭露三寶超貸案後,三寶案越演越烈,金管會金檢後發現,永豐金對三寶集團的授信確實有異,將全案轉移台北地檢署偵辦,檢調並三次搜索永豐金、永豐餘等地,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6月18日也遭收押禁見,並被金管會開鍘,解除董事長職務。
為搶救何壽川,何家人多次訴求健康因素,指何壽川過去曾罹患肝病,摘除一個腎,又有心血管家族遺傳史,檢方上周即傳出,考量何壽川身體狀況不佳,可能不會延押。
同時,何家也積極出售上海1788大樓,希望能減輕何壽川的背信罪責。李俊傑日前也接受媒體專訪喊冤,強調他將上海1788大樓交易完成後就會返台向檢調說明。據悉,上海1788大樓已到最後交易階段,月底前就會完成交割,9月20日前就會將貸款還給永豐金。
為展現還款誠意,原先展延的永豐餘和元太轉投資三寶可轉債,上周也已收回,連本帶利總共拿回2,478萬美元(約新台幣7.43億元)。何家親友就曾向本刊透露,何壽川的太太、信誼基金會執行長張杏如積極奔走救夫,「何壽川應該有機會被放出來。」
雖外傳檢調考量何壽川健康情況,暫不考慮延押,檢調仍在起訴書上痛批,何壽川犯後毫無悔意,還透過律師傳話,向外傳達政治操作的說法,企圖混淆視聽,影響司法公正。
檢調指出,何壽川身為永豐餘集團實際負責人,統領永豐金、永豐餘暨旗下子公司等公開上市、上櫃公司,握有社會大眾交付的鉅額資金,應替股東謀求最大利益,卻貪圖私利和李俊傑勾結營私,挪用公司資金投資1788大樓,還收取放貸款6,000萬美金的2成、1,200萬美元(約4億元)當不當利益。
檢調說,若投資成功,何壽川個人可獲取利益,若投資失敗,由投資大眾承擔損失,何壽川把上市櫃公司資產當個人金庫,操作資金,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以及影響金融企業正常發展,所犯情節重大。
此外,永豐金租賃董事長游國治和何壽川的特助陳佳興也被檢方批評,位高權重卻在犯後仍未有悔意,因此分別被求刑10年,併科3,000萬元和2,50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