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早在2007年,永豐金內部就已稽核到何壽川太太張杏如擔任放貸對象三寶集團子公司Star City董事,但何壽川竟毫不避諱,指示部屬如何掩飾,以規避金管會的稽查。
一名祕密證人今年2月前往北機站應訊,提到內部稽核時說,當時張杏如還持有Star City 15%股權,屬於利害關係人交易,根本不能無擔保融資,加上Star City投資的上海1788大樓尚未完工,貸款資金用於中國,擔保風險過大。
檢方查出,永豐金旗下的永豐金租賃從2009年起,涉嫌透過子公司在幾乎無擔保下,陸續貸款超過50億元給三寶董座李俊傑的境外紙上公司J&R,由於不少鉅款流入李俊傑位在上海1788大樓的Star City控股公司,還包括永豐金子公司元太科技所砸下的850萬美元。
檢調查出,元太透過3家海外子公司PVI Global Corporation、Dream Universe Limited與Tech Smart Logistics Limited,匯出850萬美元到李俊傑名下的Giant Crystal公司,最後交換了Star City的可轉換公司債。
檢方也懷疑,永豐子公司元太科技砸850萬美元,投資購買GC公司可轉換公司債涉有不法,三寶建設雖將所有可轉換公司債都還錢贖回,但李俊傑至今仍滯中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