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竹縣鳳岡派出所的22歲年輕員警陳崇文來說,8月31日,或許只是燠熱又尋常的一日。沒想到,早上10點多接獲一起疑似偷竊小貨車案,「嫌犯」竟以性命相搏,抵抗拒捕,逼使陳崇文掏出腰間僅剩的武器—手槍,對著一位素未謀面、無冤無仇的越南籍移工阮國非,連續近距離射擊9槍,導致他失血過多死亡。
【鏡相人間】當警察成為凶手
越南移工阮國非遭警察開9槍死亡案件,引起關於用槍時機、比例原則及警察教育養成的諸多討論。當事人是一位年僅22歲的年輕員警,他是否在實務經驗不足、裝備不夠精良等體制問題下,錯殺了一條無辜的人命?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監事杜尚承直言,在教育訓練與人力皆不足、公發警棍一打就歪、辣椒水噴多次也無效的狀況下,員警只能開槍,這不只是個別員警的疏失,也是警政署應該面對的問題。
警察教育 短期速成
事件發生後,陳崇文一直神隱不出面。9月21日早上8點,他原本計畫要到新竹殯儀館向阮國非的家屬道歉,因有媒體在場,便退縮卻步,徒留阮國同、阮氏草父女空等一小時。我們僅知,陳崇文老家在屏東,家裡還有父母,事發後他回老家休養,警方派了心理諮商師,輔導可能出現的後遺症。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