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加熱式、電子菸產品等新興產品的出現,在歐洲也引起重視。依據歐盟在《2014菸草產品指令》中,公認2項新的、清楚的產品種類,即「電子菸」、「創新菸草」等。其中的創新菸草產品,就包含加熱式菸品,歐盟指出:「加熱不燃燒的菸草是不同於電子菸的,因加熱式菸品仍含有菸草,但取而代之的是加熱而非燃燒。」
此外,義大利也將加熱式菸品提出探討,並與電子菸做出明確定義區分,其中:「無煙菸草產品可供吸食,但不燃燒者,應被視為吸入式菸草產品。」至於電子菸的定義則為:「不燃燒可吸食食品,若包括液體物質,無論是否含有尼古丁。」
而一向禁菸最有力的紐西蘭政府,更正式對加熱式菸品做出使用可能性的討論,該國衛生部次長Nicky Wagner還進一步表示:「政府將會建立一套除電子菸以外的無煙菸草及尼古丁傳送系統上市前的核准系統,包含加熱與非加熱、口含菸、溼鼻菸、可溶性和可吸入尼古丁產品,建立可能上市的途徑,讓吸菸者可選擇危害性較低的替代品。」
目前加熱式非燃燒菸品已經在日本、南韓、英國、法國、德國等25國上市,部分不允許電子菸合法上市的國家,也逐步接受加熱式菸品申請,將其定義為「其他菸品」上市;反觀台灣則擬立法全力禁止,至今無任何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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