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調查,陳家大姊陳文鶯與二弟陳文隆、三弟陳文宏,2010年向不知情的民眾誆稱能代操股票,以每單位10萬元來遊說投資,並聲稱保證獲利的年息最高達83%,還會推出優惠方案,甚至能提供無息貸款,逢年過節還會發紅包。
因為陳家3姊弟手法高超,不少民眾拿回利息後再度加碼投入本金,還「樓上揪樓下」,一傳十、十傳百下,竟有將近700位投資人遭騙,受害人遍布全台,3姊弟從中吸金超過4.6億元,直到去年9月投資人拿不到利息後才知道遭騙。
陳家3姊弟偵訊時將責任推給主嫌黃崇庭,辯稱陳家也是受害人,因為黃男自稱為股市分析師,在「阿元集團」上班能代操股票獲利,黃男拉3姊弟來協助收投資人的資金,而黃男再依業績來送車、發紅利,「我們並不曉得犯法」。
陳家3姊弟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因為有串證之虞,目前仍收押在台北看守所,3人涉犯重罪,恐怕一時間難以交保獲釋,必須要蹲在看守所裡過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