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晚間8時28分也以表決二讀通過民進黨團版第32條條文,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提高勞工加班工時上限至每月不超過54小時、且每3個月不超過138小時。而雇用勞工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第32條表決時共60人贊成、35人反對、5人棄權。其中棄權票是由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管碧玲、鍾孔炤、江永昌,及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投下,另外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劉建國則未投票。第24條投下棄權票的民進黨立委則包括林淑芬、劉建國及鍾孔炤。
對傳出高層關切,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回應:「我沒有聽說有這種消息。」林淑芬表示,並未接到任何關切電話。江永昌表示,他個人沒有接到關切電話,但修法過程中他一直都有表達對部分條文有意見,但並沒有要為難民進黨,所以也並未提修正動議。
管碧玲表示,他對第32條的條文有所保留,所以投下棄權票,但並未接到任何關切電話。劉建國也說,未接到關切電話,但他對部分修法本來就有意見,在黨內溝通時就已經表達過了。趙正宇則說,他不贊成修法,就投棄權。
根據民進黨內規,院會甲級動員表決未依黨團決議投票,就要罰款1萬元,單日最高可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