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黃姓官員過去是新北市某國中的代課老師,2012年被控與未滿14歲的國二女學生大搞師生戀,趁著放颱風假,邀約女學生外出吃飯後,到學校附近的公園聊天,利用四下無人之際,竟在涼亭噴水池邊,讓女學生坐在他的大腿上,得寸進尺地摟抱及觸摸私處。
黃姓官員把手伸入女學生的T恤內,撫摸女學生的胸部、背部、腹部及臉部,並親吻對方的唇部、臉頰及耳朵。更扯的是,黃姓官居然還將手放到女學生的褲子內,撫摸陰毛得逞。
由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在2011年底修法,明定涉性侵害罪遭判刑確定者,不得進入校園擔任教育人員,校方也必須徹查聘任師資是否有類似前科,即俗稱的狼師條款,藉此防止校園性侵害事件再度發生,使黃姓官員無法再回到學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