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官員考上公職後,先到經濟部任職,後來又將職缺轉到台北市一所小學,但教育局發現他曾猥褻學生,緊急將他安插置教育局上班,後來再調到教師研習中心。
對此,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蔣月琴表示,偷拍大腿仍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公務機關設有申訴管道,被害人應勇於檢舉 。
至於黃姓公務員過去曾有猥褻女學生前科,因狼師條款遭排除進入校園任教,若限制報考服公職恐剝奪工作權,黃恐怕也會轉進民間公司工作,問題根源仍無法解決,她認為首要任務是要對黃姓公務員進行心理輔導或治療,避免再犯。
律師謝岳龍表示,偷拍大腿雖無刑責,但若拍到被害人底褲等私密處,仍有妨害祕密問題,此外,若當事人發現遭偷拍而感到不舒服,偷拍者仍須面臨性騷擾罪責訴究,至於在辦公室打手槍,由於不特定人行經可看見,恐觸犯公然猥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