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指出,2007年間,顏、盧在新北市新莊、林口等地,看上落單女騎士,即假冒刑警出示證件攔車盤查,並以脅迫方式載女子往偏僻處施暴得逞,甚至還對其中一人說:「我已做過30幾個,不差妳這一次!」另名女騎士則被顏嫌推倒草叢意圖性侵,女子雖激烈反抗,但仍被指姦得逞,事後顏竟辯稱:「我只想虧她一下,虧妹妹很正常,虧一下會死喔!」
顏、盧等人的犯行罄竹難書,警方說,一名被害人在新竹市等候公司派遣車輛,看見顏向她招手,誤認是公司的公務車,不料上車後即被二人載往郊區強暴。2009年3月,顏、盧二人駕車經過新北市泰山區某檳榔攤前,先是搭訕、訛騙一名檳榔西施,謊稱到汽車旅館幫忙討債可供抽佣,檳榔西施誤信一同前往,結果慘遭顏、盧等人呼朋引伴,在房間內輪暴、口交,還用枕頭悶住對方,大玩「窒息式性愛」得逞。
最誇張的莫過於家住花蓮的一名被害女子,透過線上遊戲認識顏嫌等人,並被對方要求前往台北饒河夜市赴約。女子聽從後,即遭到約會強暴,提款卡還被顏嫌盜用,更為顏嫌生下小孩。女子向警方哭訴,當初相信顏會負責,沒想到他竟一去不返。
惡貫滿盈的二人在2009年8月,終於遭刑事局偵二大隊逮捕。顏嫌還在被捕後辯稱,自己會性侵是因「喜歡小孩但精蟲稀少,所以四處強暴播種。」自此其「播種之狼」的惡名不脛而走。
但問題並沒隨著顏、盧二人被關而解決,反而衍生出新的狀況。專案小組表示,被法院判處25年、15年有期徒刑的顏、盧二人,除了身犯重大性侵案,還涉嫌多起詐欺、竊盜案,近年多次寫信給警方,聲稱要坦承自己所犯下的所有案件,要求借提偵訊;警方研判,借提偵訊只是幌子,狡猾的二人在獄中根本不知悔改,分明想趁機兔脫。
一名辦案經驗豐富的警官指出,嫌犯欲坦承犯行並要求借提,基於人權和坦白從寬原則,檢警通常會考量案情而做調度;但本案的顏、盧二嫌因犯行重大且有逃亡可能,所以警方是在獄中借提偵訊,根本不讓他們有逃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