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從事創意研究?他的工作內容又是什麼?對此史蒂芬表示,他最早是注意到有人做了心理學方面的研究,他因好奇也一探究竟,於是發現可以把名人和傑出的人當做個案來研究,包括發明家愛迪生(Thomas Edison),美國建築師、作家法蘭克洛伊萊特(Frank Roy Wright)等。
以名人為例:「我們會檢視某個成功作家的家庭背景、童年經歷,以及成長過程曾受什麼啟發。也會了解他們的學習和專業養成,是否曾遇到什麼阻礙或幫助?人際關係如何?」
史蒂芬表示,這些細節和研究成果不但有趣,對有意從事創意工作的人也有參考價值,可以提供一些想法。當然人各有異,所以必須找到適合自己的路,以及與眾不同之處。
除了名人,他也和一般人合作、研究「日常創意」(everyday creativity)。「這些事讓我覺得很興奮,因為那提供人們更多學習機會,也更快樂。」
史蒂芬相信,創意對於個人生活和專業發展有正面的幫助,是獲得快樂的方法。它在心理上協助人們過更好、更健康的生活。知道如何處理壓力,更加認識自己,「創意很自然地就能達到上述目的。」
他表示,創意不是坐在辦公室裡「想」出來的,而是關於理解。要試著去理解自己的創造力,試著當個有創意的人。他說:「當你告訴別人、他是個有創意的人,他就會更有創意。大家只是不去思考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