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不少民眾申報綜所稅,發生報錯或漏報的情況,台北國稅局審查二科審核員李曉芬表示,其中又以列報不合規定的其他親屬、列報逾20歲待業子女、分居夫妻分開申報等錯誤最常見,不想被罰款、傷荷包,以下10種錯誤在送出申報書前,一定要檢查確認。
【報稅停看聽】送出申報書前要檢查 這10種錯誤別出現!
5月報稅季開跑,民眾最煩惱不懂申報規定,尤其漏報、少報還會挨罰,以下整理納稅義務人最常錯報的行為,提醒你今年別再犯錯了!
錯誤1、列報不合規定的親屬子女
扶養其他親屬有一要件:同居且有扶養事實,「同戶籍只是佐證,如果小孩的父母有能力扶養小孩,卻由另一位納稅人扶養,就算與納稅人同戶籍也不符規定。」李曉芬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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