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次長林騰皎在傍晚對外說明,學術誠信是建構一所大學的基本原則,在這次台大校長遴選的過程中,學術倫理、基本誠信並未被彰顯,甚至是含糊以對,台大遴選委員會也未遵守其自訂各階段遴選基本準則。
林騰皎強調,教育部經過討論後,無法接受台大遴選委員會此次的遴選結果,並駁回台大遴選委員會的決定,因此要求台大與台大遴選委員要重新在符合校長遴選相關規範中,針對被推薦人的所有相關資料進行檢視,並完整遴選後再報教育部。
林騰皎進一步說明,就是要回到校長遴選委員程序中最初的推薦程序中,重新開始逐一進行校長遴選過程,包括被推薦人資格初審、遴選委員會第一次個別推薦投票、校務會議代表第二次投票,以及最後遴選委員會進行最後票選,所有程序都要重新走完才能報教育部核准。
林騰皎指出,目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並未解散,假設管中閔參加遴選,而遴選委員蔡明興就必須迴避,避免影響台大校長遴選結果。
本刊掌握,教育部在今天已經擬妥甲乙丙三案,包括核准、重新檢視以及駁回重新遴選,結果吳茂昆決定採用完全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等於是直接要求台大校長遴選得重新來過一次,這次的結果將不會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