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掌握,北檢經過年餘調查,日前認定D1和D3都是鄧文聰利用掏空幸福人壽資金所買,形同贓物,上月23日已將D1案情移送由高院更審併辦,相關土地未來可望拍賣,扣除債權銀行權益,足以填補國庫損失。
北檢查出,鄧文聰利用擔任幸福人壽董座職務之便,在2011年10月主導董事會,決議將D1土地以低於市場行情的5.1億元,賣給友人經營的華友全建設,換算每坪僅有336萬元,明顯賤賣幸福人壽資產,不過,華友全因故未完成交易,鄧文聰又以相同價格將土地改賣給自己實質掌控的精聯公司,最後再登記富翔公司名下。
弔詭的是,當時花蓮企銀前董事長姚博文也想購買D1土地,曾先後向鄧文聰出價每坪單價800萬元及600萬元,並與幸福人壽簽有優先承買權,但鄧文聰明知有人出高價就是不賣,反而以低價賣給自己的公司,讓幸福人壽至少損失4億元利潤。
姚博文告訴本刊,2012年5月,他與鄧文聰及一群政商友人在台北喜來登飯店洽談D1購地案,與會者還包括2名立委及另名黃姓砂石業者,鄧文聰說該地遲未開發被金管會盯得很緊,必須公開拍賣,婉拒姚博文等人所提出的每坪600萬元購地價。
姚博文氣憤地說,過了3個月,幸福人壽卻以5.1億元,將D1土地轉賣再層層轉售,由於價格明顯低於市場行情,和他的開價差了將近1倍,明顯損及幸福人壽及股東權益,當時他已控告鄧文聰涉及背信罪。
檢方查出,鄧文聰為避免遭人察覺精聯及富翔是他實質控制的公司,在幸福人壽財報上,刻意隱匿關係人交易,不但未揭露該起購地案,甚至在2012年6、7月間,對於金管會要求幸福人壽提出D1土地收款時程,及說明付款對象是否為幸福人壽關係人時,回函稱幸福人壽與精聯或富翔公司皆非利害關係人,刻意矇騙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