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太三指出,過去江國慶冤死案、鄭性澤冤案發生時,不會馬上去討論是不是要廢除死刑,同樣的,在目前這些分屍個案發生後,若馬上去討論要不要執行死刑,這會是在憤怒的情況下,不了解問題的本質時去做決定,他認為,社會治安的好壞,主要是看整體,而不止是看個案,如果依警政署的統計,近來重大的凶殺案發生率事實上是降低的。
邱太三指出,在凶殺案發生後,要檢視的是社會安全網是否有發生效果,再來是要看,目前社會上凶殺案的樣態跟過去有什麼不同,若從過去來看,鄭捷或小燈泡是屬於所謂的無差別的隨機殺人案,而最近發生的分屍案,是在特定人之間,不管丈夫對妻子、情侶之間或求愛不成,這樣的型態與之前的是不同的。
邱太三說,針對重大刑案,如果不好好去檢視原因,就不按照程序去執行跟目前無關的案子,他覺得這道理上很奇怪,如果認為目前這幾個殺人分屍的兇手假設都該判死刑,應該是儘速蒐集相關事證,請法院儘速判決,該執行死刑的是這些人,而不是前面跟這案子無關的人。
邱太三舉例說,小燈泡案發生後,大家認為該執行死刑,就把前面的鄭捷執行槍決,但後來殺死小燈泡的王景玉,一審是判無期徒刑,這樣邏輯上怪怪的,他個人認為,大家在憤怒時,不要倉促去做重大決定。
至於是否廢除死刑,邱太三說,這雖是國際上的趨勢,但法務部目前並沒有這樣的政策,反而是針對重大案件,如致人於死的案件,在今年四月,已將追訴時效改為終身可以追訴,這是社會安全網的配套,對於殺人案,將來要加重改為永久追訴,希望在相關配套做好後,再來進行是否廢除死刑的討論,至於是否執行死刑,法務部有執行要點,會審慎來做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