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ra Day O'Connor於1950年以優異成績畢業於史丹佛大學,但卻因女性身分,遭到超過40家法律事務所拒絕,她最後以不支薪、沒有個人辦公室的惡劣條件,才總算得到加州一個副檢察官的職務。過去身為保守派的她,獲得美國前總統雷根賞識,於1981年獲提名,擔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
在任期間,她堅守保守溫和立場,經常擔任關鍵少數,例如捍衛墮胎權、支持種族平權入學,直到2006年她為了照顧同樣罹患失智症的丈夫申請退休。退休後她仍不懈於投身公眾事務,還創立非營利組織iCivics,透過設計網路遊戲和數位課程,幫助學生了解美國的法律和政治體系。
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發表聲明表示,「Sandra Day O'Connor打破法律界對於女性的藩籬,改善了法律界和整個國家。她不僅是女孩、女人的模範,也是所有致力於法律公平正義者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