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錄下與馬英九等人開會時對話自保的被告汪海清,今(31日)在法庭上強調他錄音只是為了做會議紀錄,不是所謂的作賊心虛、為了自保,汪海清強調,自己錄音時,都有向當事人說明,他強調2006年3月13日的會議錄音中,就可以聽到他向買方及長官說「我有錄音」。
汪海清指出如果是為了自保而錄音,怎麼會還公開承認自己有錄音,汪海清強調,他錄音的目的是防止買方為了影響決策者判斷,做出非事實的陳述,他認為錄音是會議紀錄,不是做賊心虛的自保錄音。
檢方指控,汪海清聽命馬英九設計出一套複雜,命名為「天龍八步」的財務操作方式,透過8層手法掩護,讓余建新的榮麗公司持有華夏公司股權,並暫時信託給指定律師,形式上對外宣稱華夏公司股權已移轉給榮麗公司,實質上則是讓國民黨高層可繼續主導華夏公司資產,包含中影公司、中廣公司股權處分,掩飾以每股6.5元的不合理低價出售中視股權,並使余建新獲取的4.8億元價差隱藏其中。
針對檢察官指他以「天龍八步」手法掩飾賤賣中視給中時前董事長余建新,汪海清表示,自己曾向律師等專業人士確認「天龍八步」沒有違法,但是檢方對於這些證據都刻意不採,有斷章取義之嫌,檢察官則當庭駁斥,強調相關事證都在錄音檔等卷證中,建請法院在法庭公開勘驗聽錄音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