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菁珊的生活,看起來非常忙碌,除了在假日帶家人逛大賣場,平日,她還得送讀小學的兒子上學,本刊直擊,她從住家出來發,一路駛往附近國小,下車帶著一名小朋友,手拿名牌包,先到便利商店買早餐,再送小男孩到國小上學,匆忙之間,仍看得出母子間的親密。
蔡菁珊在送完小孩上學後,驅車進入中華航空公司的桃園機場修護園區,本刊調查,蔡菁珊去年底才從台灣高鐵公司離職,重新回到航空業上班,這也是蔡菁珊一直夢寐以求想要的工作,而她的丈夫,也是在桃園機場內工作。
知情人士透露,蔡菁珊離婚後,在丈夫及家人陪伴下,漸入佳境,雖然自己的工作收入只有昔日的一半左右,但丈夫收入不錯,她目前過得相當幸福,前年已以〈高鐵創新行銷策略〉論文取得碩士學位,去年已重回機場工作。
1月23日開庭時,蔡菁珊沒請律師,她親自出庭說,一個好的工作可以做長久,但張國煒卻用協議書騙她離職,要成全張國煒現在的婚姻,還嗆她說,「若不離職,我也有辦法讓你離職,因為長榮航空是我們家的」,張國煒並對她說,要工作的話,可以幫她,蔡哽咽向法官說,但張國煒安排的工作不是殺魚,就是housekeeping,「難道我就這麼沒價值得到好工作?」
張國煒委任律師當庭反駁,指張國煒沒對蔡菁珊嗆「長榮航空是我們家的」,且當時的合約有贍養費性質,而蔡菁珊已再婚,也有新工作,不須要贍養費了,又是在離婚10年後才提告,已超出時效,律師認為,雙方離婚時,張國煒也已付千萬元贍養費,張國煒的律師強調,如果要賠,也是賠到蔡菁珊滿25年退休年資為止,蔡菁珊反嗆律師:「你工作賺的薪水,也是贍養費嗎?」
張國煒的律師說法,顯然未獲法官認同,承審法官當庭指出,蔡菁珊本來就有副座艙長工作,且最高法院認為雙方合約是「損害填補」性質,現在是要算賠償「差額」,並沒認定只賠到退休年資,法官說,有人可以工作到70歲,蔡菁珊立即向法官說,並沒有要無限期求償,只要算到65歲即可。
知情人士透露,曾經有人勸張國煒付錢了事,但他仍堅持打官司,但歷審都被認定要賠,如今,依據最高法院的判決及二審法官當庭說法,張國煒免不了得付賠償金,最後的判決結果,極可能是以7萬元為基礎,扣除蔡菁珊退休前的平均薪資,以目前蔡菁珊的月薪約4萬餘元,預計張國煒得再賠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