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7 15:18 臺北時間

元月新制禁檢察官上法官論壇 司法院挨批「小鼻子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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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司法院近來以律師公會及立委質詢為由發函法務部,提到將從明年1月初不再開放檢察官使用法官論壇。(翻攝自Google Map)
司法院近來以律師公會及立委質詢為由發函法務部,提到將從明年1月初不再開放檢察官使用法官論壇。(翻攝自Google Map)
司法院近來以律師公會及立委質詢為由發函法務部,提到將從明年1月初不再開放檢察官使用法官論壇,消息一出,引起不少司法官譁然,因為不論檢察官或法官論壇,常年來都由檢察官或法官以專屬密碼帳號登入,藉此讓彼此交流司法圈動態、時事議題或法律見解,避免讓職業敏感的司法官的生活越來越狹隘,或和不必要的外人接觸,司法院此舉,恐怕只會讓法官更加封閉,不利洗刷恐龍汙名。
司法院突如其來的發函動作,形同切斷與檢方交流的管道之一,看在很多檢察官眼裡,不禁質疑司法院「小鼻子小眼睛」,莫非也要反逼法務部反制,拒絕法官登入檢察官論壇嗎?
檢察官和法官都是通過司法考試、受訓才任用,本是同根生,雖然立法院已在2013年通過「法官學院組織法」、「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等案,讓司法院及法務部分別辦理法官及檢察官的培訓與政策研究。
不過,法界人士說,立委對此修法有其盲點,其實法官和檢察官「合則兩利」,一起訓練,可讓彼此熟悉對方工作和業務,有利於雙方對審判和偵查工作的認識,既然立委決定要將法官和檢察官分開訓練,但資源就應該相同。
誇張的是,院檢資源天壤地別,除了偵、審的案件量差距極大,地檢署更是窮到沒錢發證人旅費、過去還有檢察官熱到沒冷氣吹,只能躲到超商涼快,反觀司法院的法官學院不但四季都有溫水游泳池、法院明明設置書記官,竟還委外找廠商製作筆錄電子檔,預算肥到連檢察官看了都流口水,偏偏立委不知是裝瞎還是沒看到,連總統口口聲聲喊司法改革,但眼前最容易、最讓民眾有感的卻都不改,寧願花大錢推參審。
本刊調查,司法院不再開放檢察官使用法官論壇的原因之一,是以台北律師公會來函要求開放論壇供律師使用,不過,司法院明知律師不具司法官資格,這只函文太容易回,卻寧願為了將律師排除在外,卻順便不讓檢察官瀏覽法官論壇,這恐怕只是少數坐在辦公室的高官意見。
法官論壇的意義在於讓司法官有不對外公開的交流園地,不過,論壇是匿名制,偶有揭弊文章出現,有助司法正義落實,例如2010年,法官論壇即出現一篇有關最高法院法官之子肇逃改判無罪的關說文章,引起與論譁然,連檢察官都大舉約談相關人,足以彰顯論壇存在的價值。
不過,法官論壇和檢察官論壇一樣,都採匿名制,仍難免出現黑函攻擊案例,2014年法官論壇有篇匿名文章,誹謗某位女法官製作「A、B版判決」、「假報結」,不實留言的男法官後來出面向女法官道歉,並將道歉聲明放上法官論壇。
其實,司法院真正要改革的是,除了讓法官工作越來越輕鬆,還要避免法官不能與社會脫節以成為恐龍,更不該讓論壇成為暗箭傷人的工具,雞腸鳥肚式的阻斷法官和檢察官交流,恐非明智之舉。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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