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7 11:02 臺北時間新北檢發通知 要求高志鵬本週四到案執行時事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前國會助理姚糧鈿12年前涉嫌貪汙案,遭判4年6個月,原本上週應到案,但他遞狀聲請暫緩執行。發布時間:2019.01.07 11:02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文 林俊宏攝影王漢順主播智偉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高志鵬貪污三重立委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在2007年向國有財產局副局長請託,從中收取50萬元,遭判刑4年6個月定讞,南投地檢署囑託新北地檢署代為執行,檢方已通知志鵬在本週四(10日)上午10時到案服刑。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與高的前國會助理姚糧鈿12年前涉嫌貪汙案,更二審高被依貪污罪判有期徒刑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高上訴後,最高法院在12月2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高志鵬不但將入獄,也確定將喪失立委資格。高志鵬上週原本應到案,但他遞狀聲請暫緩執行,遭檢方駁回。由於高志鵬的戶籍地在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地檢署另派人親送報到通知書,要高志鵬10日如期到案服刑。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延伸閱讀【高志鵬遭判刑】砲轟恐龍法官 綠營同志揭高志鵬與主審法官舊仇【高志鵬遭判刑】三重立委補選 傳綠鎖定余天回鍋參戰【高志鵬遭判刑】宣布辭立委、中常委 高:窮盡各種手段捍衛清白【高志鵬遭判刑】民進黨廉政會:高志鵬案重啟調查【高志鵬遭判刑】高志鵬今與律師商討 明早開記者會回應【高志鵬遭判刑】喪失立委資格 中選會:3個月內完成補選【高志鵬遭判刑】判刑定讞將遭解職 民進黨:瞭解後再處理【高志鵬遭判刑】貪50萬審11年 判4年半定讞將入獄支持鏡週刊小心意大意義小額贊助鏡週刊!贊助本文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加入訂閱會員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