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接獲民眾報案,指機車忘記取走鑰匙而失竊,東區所員警隨即著手調閱監視器,不到2個小時,就鎖定詹姓竊嫌身份。
而當時詹嫌偷了這部機車,是要到台中看守所,迎接剛剛出獄的朋友,因正巧發現這部未拔鑰匙的機車,遂下手行竊,騎著到看守所。
朋友獲釋後,見他現身接風,也喜出望外,但因為過去從未看過詹男騎過這部機車,隨口詢問,當得知是偷來的,當場拉下臉來,友人說,他不想才剛獲釋,就又涉入刑案,除拒絕搭乘,更叮囑詹嫌,別再使用該車,於是詹嫌將偷來的重機棄置看守所,與友人一起搭車返家。
可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警方最後還是循線在住處將他拘提到案,偵訊時詹嫌坦承行竊,警方告訴他,還好剛出獄的友人沒有搭該機車返家,否則明知是贓車,騎乘也觸犯贓物罪,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