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即便達成第一項疲勞航班的共識,但雙方也約定,必須5個訴求雙方都達成共識才算數;尚未完成的議題包括,副駕駛升訓制度透明化並保障國籍機師招募與培訓、禁止對工會會員秋後算帳、與工會達成的權益事項由會員專屬(禁搭便車條款)並撤換破壞勞資關係之主管,以及比照長榮航空保證第13個月全薪並只有會員可享有等。
而這場談判,至本刊截稿前仍持續進行,談判逾8小時。
關於雙方達成的疲勞航班初步共識,機師工會最後同意接受華航的對案,也就是「飛行時間(Flight Time,FT)8小時以上改3人派遣、12小時以上改4人派遣」。
此外,機師工會另提出10個「低飛時、高工時」疲勞航段,要求這次談判必須優先檢討,包括美國內陸的安克拉治飛紐約、安克拉治飛芝加哥,以及台北-曼谷來回班、台北飛北京、西安、帛琉、金邊、東京,希望可以由現行的2人派遣改為3人派遣,另外,夜大陸貨機要求住房或兩組、關島要求來回住房。
最後雙方也達成共識,有5個航段優先調整派遣方式,包括「美國內陸的安克拉治、紐約來回航線改3人派遣」、「重慶紅眼貨機4人派遣,回程回復正常休時」、「西安改3人派遣」、「帛琉3人派遣」,以及「關島2人派遣於關島住房」。雙方同時並約定了這些派遣方式調整的確切實施時間點。
以下是這次勞資談判達成「疲勞航班」初步共識的完整文字:
(一)針對工會就機師人力派遣之訴求,本項依預劃班表之飛航時間(FT)8小時以上者以3人派遣(簽署月14日(含)前次月實施;簽署月15日(含)後次次月實施),12小時以上以4人派遣(744機隊簽署月後至遲第七個月起實施,其他機隊簽署月14日(含)前次月實施;簽署月15日(含)後次次月實施)為原則。
(二) 下列現有班表之特殊航線同意以下列方式派遣:
1.美國內陸之安克拉治-紐約來回航線改3人派遣(簽署月後至遲第七個月起實施)。
2.重慶紅眼貨機4人派遣,回程回復正常休時(簽署月14日(含)前次月實施;簽署月15日(含)後次次月實施)。
3.西安3人派遣(簽署月14日(含)前次月實施;簽署月15日(含)後次次月實施)。
4.帛琉3人派遣(簽署月後三個月後實施)。
5.關島2人派遣於關島住房(簽署月後三個月後實施)。
(三)不得因以上協議對現有固定航班之派遣方式為不利變更,若有任何變更之必要,應與工會協商,遇緊急狀況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