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奈奈還說,當初月租金開價10萬元,但因為房東很喜歡她們夫妻,所以決定降價2萬元,變成月租8萬元,讓她覺得非常划算,因為要買這樣的豪宅,她得不吃不喝到50歲,才有可能存到頭期款。
為此,她當時提出花大錢租房不買房子的4大理由,首先是好建商的房子比較貴,漏水、壁癌等問題卻要住過一陣子才會發現;其次是風水會一直變,買房時可能好好的,但附近蓋新大樓可能成煞。
第三是千金買屋、萬金買鄰,遇到怪鄰居,一年就得搬一次家,好地段,鄰居也可能是沒品的有錢人;第四是遇上無法控制的天災人禍,房子沒了卻還得繼續被貸款套牢。這些理由如今看來都是一派胡言。
檢調懷疑,貴婦奈奈只租不買的言論,恐怕是為了隱匿吸金不法所得,避免東窗事發後被查扣,才刻意放出來的假消息,幸好部分金流已被一一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