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就被送去做養女,5歲下田做工,結婚生6個小孩,阮尪跟我都不識字,我們幫人挑磚頭、鋤草,晚上吃完飯睡一下,半暝2點多起來,那時候月亮很亮,我到門口剝花生,剝到天亮拿去賣,我們沒有電燈,也捨不得點油燈。我每天睡2、3個鐘頭,終於把6個小孩養大,還在桃園楊梅買一間厝。
【心內話】送菜第11年
36年前的清明節,我做田回來接到一通電話,說兒子出車禍。
怎麼知道大兒子剛退伍就出車禍,他下半身癱瘓,每次開刀就住院半年,我天天哭。對方賠70萬元,醫藥費200多萬元,楊梅的厝賣掉還不夠,我又開始半暝2點多出門,幫人洗廁所,8點再去工廠,十幾年才把錢還完。
比較輕鬆以後,阮尪跟我有時候會出去玩,也有一起出國,阮尪是小時候隔壁厝的,我當養女要做很多事,他都會幫我,對我很好。可是,12年前他忽然生病,不知道什麼癌,幾個月就走掉。我每天坐在家呆呆的,安眠藥吃了3顆都睡不著,也吃不下飯,只喝綠豆仙草湯,一天要吃一斤糖,幾個月吃掉100多斤糖,醫生嚇死了。
醫生叫我多出門,我不知道去哪裡,只好種菜。菜太多吃不完,我想到兒子車禍後很多人幫過我們,決定送菜。我越種越多,忙到初一十五都忘記,哪有時間黑白想,有一次做田回來才發現今天初一,啊忘記拜拜!我種6分地,送給15家低收入戶,人家說這些菜一年可以賣30、40萬元,但我不要,我一包米吃很久,花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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